2008年5月,经省编委批准 , 成立了江西省地
质勘查基金管理中心为"正处级全额拨款事业单
位,内设办公室、财务科、项目科、监审科等4
个科级机构"(2010年4月增设了境外矿产资源科)
, 中心的主要职责是:组织实施省地质勘查基金投
资项目的立项、监管、评审验收和成果处置;监督
、管理国家出资形成的矿业权股权;申请登记省地
质勘查基金独资项目的矿业权;研究实施矿产资源
战略储备制度。 ......【详细】