根据江西省国土资源厅[2007]6号文件《江西省探矿权采矿权委托评估暂行办法》的有关规定,上饶市国土资源局现决定对以下矿业权进行评估:
1、上饶县四十八莹石矿(采矿权延续)
2、铅山县杨林乡陈家坞石灰石矿(采矿权延续)
兹定于2010年3月18下午3时整,在上饶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大厅就上述2宗矿业权评估公开抽签选择评估机构。凡已在江西省国土资源厅登记的矿业权评估机构均可参加报名。报名截止日期为2010年3月17日上午11时整。
报名时请持如下证明文件:企业法人营业执照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、委托书和被委托人身份证明及联系方式。
联系人:兰女士 张女士
电 话:0793-8331871 13979307338
传 真:0793-8331832
上饶市国土资源交易管理所
二〇一〇年三月二日